| 孟加拉公共采购法修改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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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5 18:22 文章来源:孟加拉独立报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孟加拉议会11月4日通过一项法律,允许没有经验的个人和商人在价值2000万塔卡内(相当于28.7万美元)的公共工程、货物采购和服务中参加投标。中标以抽签方式确定,不用资格预审。
公共采购法2009年第二次修改案由计划部长于11月1日提出,由议会投票通过。法律规定,在2000塔卡内的公共采购中,如果投标者的报价高于或低于政府评估的价格的5%,被视为是没有资格的投标方。以往的中标方的报价通过低价竞争都低于政府的估价的30%,这是造成低标准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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