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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对40种进口产品征收调节税
2002-12-12 17:31
    孟加拉国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今年12月11日起对40种进口产品包括基本生活品以及奢侈品征收进口调节税,加征税率从5%到30%不等。加征进口调节税前一天即12月10日,孟中央银行刚刚宣布对进口大米、小麦和糖实行100%信用证保证金比率。
  孟政府的这一举措目的为减轻不断增加的进口用汇对孟外汇储备的压力。孟加拉国外汇储备最近几周来处于下降趋势。由于支付亚洲清算联盟1.9亿美元的到期帐款,孟外汇储备已由之前的近18亿美元下降到上个月16亿美元,而到本月10日外汇储备更降至15.5亿美元。孟加征进口调节税以及提高进口产品信用证保证金比率也是不得已而采取的行动。
  本次加征进口调节税产品中,加征5%调节税的产品主要有:棕榈酸、棕榈盐、棕榈钠盐;加征10%的产品有:灯用碳(lamp carbons)、电池碳以及其它种类的碳;加征30%的产品主要有:甜味饼干、威化及华夫饼干、棕榈酸钠盐、T恤衫、汗衫及背心、针织或钩针织品(棉)、裤子、工作服、马裤及棉短裤、床单(棉)、皱纹被单、自行车、送货三轮车、其它脚踏车、带轮玩具、洋娃娃车、10种洋娃娃、所有智力玩具、其它玩具、微缩模型以及类似玩具的模型等。
  孟上述进口产品主要来自印度、泰国和马来西亚,其现行进口税率为32.5%,除此之外,在进口产品的同时进口商还需支付基础设施开发附加费、预期收入税。在此基础上再征收进口调节税,其抑制进口的意图和作用非常明显。孟政府希望通过加征进口调节税的办法来达到抑制非生活必需品以及奢侈品进口,最终实现缓解进口增加对本国外汇储备压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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